他一手捂着鼻子,似生怕房间里的病气过到自己身上。见着林笙也在床边,他立即放下了手,施施然放缓了脚步,换上一副温言软语,“嫂嫂~你也在啊!这么巧?”
啧,林笙一窒,好恶心。
这不是废话,你们把院门都封了,我不在这里能去哪里,化成蝴蝶飞走吗?
林笙硬着头皮应付他道:“这一大早的二少爷就来了,探病也来得太早了点吧?”
孟文琢探头瞧了眼床上的人,听下人说,孟寒舟都吐了血,没想到一夜过去竟然还活着,他眼睛里的失望都快流出来了。
“这么早,大哥还没死……”孟文琢说秃噜嘴,忙改口,“大哥还没起呢?”
林笙:……我都听见了。
孟寒舟森然地盯着他。
孟文琢一个激灵,赶紧清了清嗓子正色道:“听说大哥病重,身子很不好。爹和娘听了忧心了一整晚呢,最近京里屡起风沙,实在是不利于调养身体。这不,所以就给大哥在南边选了一个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地方,让大哥过去好好养病。”
“瞧这天气,过几天指不定要下连日雨。东西都给大哥收拾好了,这里的东西也用不上,就不给大哥带了。到了那边什么都有。”孟文琢说着挥挥手,一个家仆上前,丢了个灰扑扑的包袱在桌上,“车在外头等着了,还是早点出发吧!免得路不好走,在道儿上耽误了病情。”
包袱皮摔摔打打散开来,里头就裹着几身不值钱的旧衣裳。
……原来这就是侯府的决定。
孟寒舟胸口窒闷,脊背发寒,还有点压不住脾气,想张口,结果却逼出了一串咳嗽。
躁郁会牵动气血妄动,不利于恢复,林笙不想自己昂贵的药都白费,抬手轻轻捂住他的嘴。
林笙手心里沾了药味,苦香苦香的,孟寒舟深吸了一口气,竟然奇迹地忍住了咳,只阴晴不定地拿眼神剜孟文琢。
林笙紧皱眉,替他问道:“这是侯爷和夫人的意思,还是你娘的意思。”
孟文琢也不直说,就拐弯抹角地道:“侯府座驾昨夜已经去医馆接人了,要是快的话,明儿就能到了。到时候府里还要办庆典,忙得很,恐怕顾不上照料大哥的病。”
这么急匆匆的,接的是谁不言而喻,自然是那位位面之子。怪不得这么着急送孟寒舟走,这是急着把世子院腾出来,给真正的主人用。
林笙也有点生气。
偌大个侯府,空院子多了去了,真要是有一丁点舍不得,别说是一个两个儿子,就是百八十个儿子都住得下。不过是嫌错养了个赌棍的儿子丢人,想赶紧把人送走,眼不见心静罢了。
即便是养了几天的猫猫狗狗,要病死了还能掉几滴眼泪,不养了要送人了还得最后再见一面,都不至于这么绝情,更何况是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的大活人。
怪不得原书中假世子会受了刺激重病而死。
什么破侯府,家不是家,爹不是爹,娘跟没有一个样。
不待也罢。
林笙没在父母身边长大过,自然不觉得这种家待下去有什么意思。
但拿余光扫了孟寒舟一眼,却不知他怎么想。
如果孟寒舟不愿意走,非要留在这里受气,林笙就算弄来千年人参万年仙药,又能留他性命几日?
孟文琢打量着林笙姣好的面容,挑了挑眉,带着几分不怀好意。
他自告奋勇跑这来传话,还不就是为了多瞧这嫂嫂几眼,与她套套近乎:“嫂嫂才来我家没几天,说来和这事也没什么关系。要不嫂嫂先跟我一块走,咱回去好好说说,求一求阿爹,指不定……”
还没说完,眼见一只手颤颤巍巍地去摸床头,孟文琢大概是吃过亏,一见孟寒舟这动作,就吓得往后退了一大步捂住了脸。
但孟寒舟才摸到抽屉上的小木纽,就顿住了,然后才晕晕乎乎想起来,大婚那夜林笙就把里头的东西都收走了,一件没剩。
“我还真有件事想求二少爷。”林笙垂眸,低声道。
“……”孟寒舟神色骤沉,又觉得有点气血翻涌。
也是,本来林笙就是错嫁来的,他想去哪,说到底和孟寒舟也没什么关系,自己有什么立场要求林笙。
他闭了闭眼,连朝孟文琢扔东西的劲头也没了,背过身去不愿再听。
孟文琢一听,却立马来了精神,小心绕过孟寒舟,得意地凑到林笙跟前,问他何事,拍着胸脯打包票说什么都行。
还当着外人的面就敢口无遮拦:“只要是嫂嫂说的,我肯定办到!什么珠宝衣裙,钗环脂粉。实不相瞒嫂嫂,我在郊外还有个庄子,风景甚美,改日……”
林笙沉吟了一下,道:“那,劳烦二少爷把我那个鸡,给我装上车。我拜过堂的,总能带走吧?”
“唉。毕竟……”林笙面不改色,“一夜夫妻百日恩。”
孟文琢:……
孟寒舟:……
林笙:“偌大个侯府,不能连一只鸡都克扣吧?”
孟文琢这才反应过来,他根本不是那种意思,只是在戏弄自己,一时间有点恼羞成怒,脱口道:“我可告诉你,你已嫁了这个病秧子!这一家子赌棍害我家出这么大的丑,没我们侯府发话,林家也不敢容你回去,更不敢给你们一粒米!他这个病,指不定要‘养’到猴年马月呢!缺吃少穿的破乡下,你难道要跟他一块去么?!”
好啊,可算是把实话说出来了。
这居高临下,颐指气使的语气,让林笙听着很不舒服。
“这是我自己的事,不需要二公子操心。”林笙道。
而且林家他本就没打算回去。
原剧情中,林家为了巴结主角和侯府,即便明知亲生儿子在外边受苦,也不敢相认,更不敢伸手接济,眼睁睁看着原主在破庙饥寒交迫而死,只当没这个儿子。
更是为了宝贝闺女林娴能攀上男主这个靠山,黑白颠倒,说是原主林笙自小就好吃懒做,他贪慕侯府钱财,逼迫妹妹让自己替嫁。
想想都可笑。
书中把林娴洗白成深爱男主的白切黑美人,评论还有许多人直呼人设带感。
根本就是另一个泥潭。
林笙又不傻,吃苦也得挑好吃的那个吧。
这种家,谁爱回谁回,反正林笙可不去当这个傻子。
“对了,喜服我们穿过的,也能带走吧?”林笙根本无视孟文琢那气绿了的脸色,继续泰然地恶心他,“偌大个侯府,总不至于将来给新世子操办婚事的时候,还用旧人穿过的衣服。”
林笙回头靠了靠,征询孟寒舟意见似的:“你说呢?”
半天孟寒舟也没吱声,只胸口起伏了几回,不知是不是被林笙要鸡的事给气到了。
林笙不以为意,还拿胳膊肘捅了捅他的后腰:“问你呢,带不带上……一块走。”
孟寒舟耳朵里嗡嗡鸣鸣的,听外界的声音断断续续,一下子不知道林笙问的究竟是衣服,还是……人。
人?谁?
林笙?
他能带林笙一块走?
孟寒舟喉间紧了紧,脑子里更加的乱了,分明是被生活了十七年的家骤然抛弃,但心底的难受都还没翻起来,就糊里糊涂被林笙给搅浑。
半晌,他有点恍惚,也有点不耐烦林笙三番两次打扰,低哑应承了一下:“随你。”
林笙看了他一眼,微微抿了抿嘴角,不再恼他了。
而是回过头朝孟文琢道:“那就辛苦弟弟了。还有,你大哥身子弱,记得往车上多放几层厚棉垫子、毯子、被子。我觉得这个喜被就很不错,帮我们一块装上。”
他摸了摸孟寒舟身上盖着的软被:“偌大个侯府……对吧?”
林笙想了想旁人行礼的姿势,不忘朝他拱手,很有“礼貌”:“大嫂谢谢你。”
他一口一个大哥大嫂。
孟文琢气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