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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K·史密斯的记忆中,自己每次出差回到纽约,或者心情难以平复的时候,都会来到这家酒吧。这家酒吧所以受到他的青昧,不仅仅是因为这里距离机场比较近,而且他很喜欢这家酒吧非常富于意味的店名——“回归之梦”,这店名多么引人遐想啊!
况且“回归之梦酒吧”确实如它的店名一样,像是真得如梦般回归了从前,它们保留了一些传统的酒吧风格。在这里,K·史密斯觉得自己可以安安静静地听一听舒缓的传统歌曲,然后再喝上一杯威士忌,以便让自己的精神得以暂时离开身处的现实世界,慢慢地松弛下来。
K·史密斯也时常觉得奇怪,自己的年龄并不大,却为什么会对传统的东西那么着迷?使自己看上去和年龄有点格格不入。
“嗨!先生,今天您的脸色看上去很不好!”酒吧的老板米勒一见到K·史密斯便主动迎上前来和他打着招呼——K·史密斯可以算得上是“回归之梦”的常客了。虽然叫不上K·史密斯的名字,但K·史密斯每次来到这里,米勒总是表现的十分热情。
“是吗?”K·史密斯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
“想喝点什么,先生?”米勒跟着K·史密斯,看到他在墙角边的一张圆桌前坐下后问道。
K·史密斯并没有急于回答米勒,而是将眼睛转向了正在演艺台中央唱歌的一位明显带有桑博人(注:印第安人与黑人的混血后代)特征的女歌手,反问道:“这个歌手是刚来的?过去好像没有见过。”
米勒的双眼也顺着K·史密斯的眼神投向了那位美丽的混血女歌手,然后转过脸来,看着K·史密斯说道:“您是说露易吗?是的,她今天第一天上班,怎么样,唱得不错吧?她不仅嗓音好,技巧也相当娴熟,非常有天赋。凭我的眼光判定,她不会一直浪迹于酒吧,不出意外的话,她以后能成大气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