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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 2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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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蝉鸣聒噪,南星给桑葚喂了吃的后就滚回屋子里瘫在椅子上跟贝贝打电话。

嘴上心不在焉地和贝贝聊着报志愿之类的事情,满脑子却都是刚刚坐在男人腿上时的触感。

鼻尖蹭在他衬衫纽扣上,冰凉,却沾染了药材和木质气息的苦香。

他从不点熏香,身上仿佛自带的气息,鼻尖甚至已经下意识地熟悉了,能分清他身上的味道,她竟完全不排斥.......甚至,还有些.......喜欢?

南星被自己脑海里的这个想法吓了一跳。

“星爷?星爷?!你有没有听我在说?!”贝贝的吼声将她神志拉了回来。

南星:“刚刚走神来着,你说啥?”

“我说,星爷你可真是牛逼得大发,快给北城一中炸了,这几天教导主任又是问我要你的联系方式又是朝你爹要你的照片,估计要给你弄横幅什么的,大肆宣扬。”贝贝絮絮叨叨地说着她的丰功伟绩,“不过你这不声不响地炸出来个理科状元就手机关机离线躲哪儿快活去了?”

南星抚了一下额头:“我在嵩屿。”

“哪儿?”

“一个偏远小镇,隐姓埋名了。”南星说。

贝贝笑:“你咋跑哪儿去了?这么低调啊。”

南星琢磨了一下,说:“你记得上次给我送柿子的那个哥哥吗?”

贝贝:“记得啊,那么伟大的一张脸,我要是不记得就是我瞎了。”

南星:“京墨哥哥住嵩屿,我来找他玩了。”

贝贝:“果然啊,你这是放假了就去谈恋爱了。”

“我没有.....”

“你骗鬼嘞,你那个哥哥绝对对你目的不单纯,我刘贝贝纵横情场这么多年,看人看眼神绝对准,”贝贝哼笑一声,“大老远来送柿子,还个个那么甜这么远都没磕碰,包裹得那叫一个严实,这送柿子的人该多细心啊啧啧啧,还有你哥送来的晚饭,不就是知道你去见他了,没来及吃饭特地让人送来的吗?你当时可说了句没道都是你爱吃的,不喜欢你的人给你记那么仔细,啧啧啧,我不说了,快给我酸死了,什么时候给我来个那么帅的帅哥啊啊啊啊,不求百分百复刻,一半儿帅我都知足了!!!!”

贝贝在电话那头桩桩件件细数之前发生的时,南星听着,不禁入了神。

宋京墨确实待她很好,但是他待病人也温和得体。

她嘟哝了句:“可他对谁都很好啊......”

“很好个屁!星爷我警告你,别嘚瑟啊。”贝贝立刻否决,“你是当局者迷,你就是个没谈过恋爱的情场小白哪有我看得清楚,就这么短短一下午就这么献殷勤,我看你去嵩屿你哥对你的特殊对待都被你这个呆子给忽略了。”

南星眨巴着眼:“忽略了?”

贝贝立刻警惕起来:“星爷你今天不对劲啊,你怎么在这个问题上话这么多?你不会是也喜欢你那个哥哥吧?”

南星:“......”

她就真是个不带掩饰的人吗?

这不是“有啥事都写脸上了”,这是“放个屁别人都知道她咋想的了”。

她咬了咬唇,小声比比:“我也......不知道......我就是感觉这阵子我俩相处有些不对劲。”

贝贝一拍大腿哈哈大笑:“果然哈哈哈哈哈哈,星爷你也有今天,就你那个哥哥心思都摆脸上了,你还小白兔呢,人家看你没高考没敢对你下手,这下你都高考完了早就成年八百多个小时了此时不下手待何时啊哈哈哈哈哈。”

南星:“........”

南星:“您能别笑了么?我心烦。”

贝贝:“得得得,说说吧,怎么心烦,对你的心肝宝贝哥哥有感觉了?”

南星:“呸,什么狗屁感觉,我只是......只是......”

贝贝眯着眼吃了口手里的雪糕:“只是什么?只是单纯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感觉~”

南星:.......

南星:“你丫的别抢我词儿。”

贝贝笑眯眯:“好的呢~这位情感上初出茅庐的同学请请接着说~”

一向擅长言辞的南星愣了一下,手指下意识地揪着桌子上的仙人掌一根根薅它的刺儿,斟酌着用词,咬了下嘴唇:“我才没有.....喜欢他。”

只是看到他离得近,会心跳加快。还有他身上的味道,很好闻,和别人不一样。

她甚至破天荒地想,离他再近一下,再一次的心跳失控。

她不反感那种失控的感觉。

好像一切都脱了掌控,却又向惊喜的撞向猝不及防的方向。

她也变成了豁出去一切的赌徒。

这哪里算什么喜欢!

肯定是她最近偶像剧看多了,癔症罢了。

-

花千蕊弯腰从车里下来时藕粉色的长裙端庄贤淑,刚好长及脚踝,乌黑发丝微卷,盘了轻盈的发髻斜插一支木赞,妆容清淡。

她长得不算惊艳,但是胜在妆造得体大方,轻盈地像是片盘旋在枝头的白丝绒,柔柔地,小巧惹人怜惜。

旁边两侧有来往的镇民不由得纷纷看过来。

嵩屿哪里见过这样精致秀气的女子,他们多半是在电视上看到,他们这种常年做农活儿的人更是连浅色的衣服都不会穿,怕下地干活儿弄脏。

花千蕊冲宋家派来送她的司机柔柔一笑,嗓音也轻柔:“师傅,辛苦您了,我和小黎自己进去就好。”

司机有些受宠若惊,连连摆手:“不辛苦,应该的应该的。”

瞧见汽车一溜烟离去,小黎才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翻了个白眼:“小姐,您谢他干嘛,一个司机而已。”

花千蕊微摇头:“小黎,别忘记父亲让我来了嵩屿目的,我们要给宋家留下个好印象,才能一举拿下他。”

她有些担忧地看了眼远方尘土飞扬的土路,汽车只隐约留下一个影子

花千蕊指尖微微用力攥紧。

华盛的繁荣昌盛只是暂时的,其实大哥的做派导致内部里蝇营狗苟腐败溃散得不成样子,现在只有抱住宋家这颗大树,才能救华盛与水火,这门婚事必须成,也只能成。

花千蕊原本柔和的眼眸蓦然坚定,转身往身后的老宅里走去。

来之前她就听花思寻说,宋末看似对宋京墨放养将他发配到这么个偏远得叫不上名来的镇子,把卓正的董事宋家大权放到宋青屿身上,其实不然,老爷子是极其偏爱宋京墨,才将亲孙子发配到嵩屿历练,其实这宋家继承人的位置,早就为他留好了。

小黎连忙跟上她的脚步,小声嘟囔:“但是小姐,张叔不是说嵩屿他们这儿还住着个小丫头吗?说是北城的三天两头来看宋家那位,会不会......”

宋家大公子心里早就有了喜欢的人啊?

后面这句话小黎没敢问出来。

花千蕊往前的脚步微顿,随即轻声开口:“我知道。”

只是一个小丫头,就算真的有什么,也是凭借姿色罢了,而她花千蕊,是花家这种豪门世家从小按照淑女标准严格要求培养出的大家闺秀,言行举止大到用餐礼仪小到面对长辈微笑露出牙齿不益超过六颗等等。

她就像是豪门世家亲手培养的上好温室鲜花,只要宋京墨是想接手宋家,她就是他的得力帮手,是他妻子的不二人选。

杜若给花千蕊和小黎安排了房间。

小黎拎着箱子进去时抱怨了句:“摆什么大牌,这个大公子怕不是长得丑不好意思出来见我们吧,真是把自己当土皇帝了。”

一直到吃晚饭的时候,花千蕊才得以见识庐山真面目。

天际边的晚霞被夕阳晕染成橘红色,像是打翻了橘子汽水将云层描摹晕染开。

老槐树枝叶茂盛树干遒劲,树荫下的小石桌上摆着杯盏瓷器。

南星在城里呆久了,怕冷怕热的,夏天屋子里吃饭热,她就经常抱着碗去槐树荫下吃,那里凉快,偶尔起风还有小朵的槐花飘落到碗里。

后来不知谁弄了石桌石凳在槐树下,于是老宅夏天吃饭都在树荫下的石桌上吃了。

花千蕊从北城特地带来大公子爱吃的海鲜,说是刚刚打捞上来的,用冰块镇着一路带到嵩屿来,于是承包了做晚饭这一工作。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想要拿下一个男人的心,就先要拿下他的胃。

花千蕊正和小黎忙着将食物在石桌上摆盘,不远处传来说话声,一道很明显是是杜若,另一道清隽温润,却低沉内敛,像是锦绣藏玉,嶙峋清华自成山河。

她弯腰将盘子放好,不经意这么抬眸一瞅,撞上了男人无意一瞥的目光,整个人险些呆住。

嫩粉色槐花纷纷扬扬飘落,她竟不知该怎么形容他的惊艳。

“小姐,小心手!”还是小黎出声提醒,花千蕊才拉回神志,冲不远处走来的男人大方一笑,豪不扭捏,主动打招呼:“我这次特地从北城带了你最爱吃的肥蟹,不知道我的做饭合不合你的口味。”

南星伸着懒腰出来时一眼就看到了石桌上满满当当摆着的火红如枫的肥蟹,都是整只整只的,蟹钳大到夸张。

穿着藕粉色改良古风长裙的女人温婉语气熟稔地同男人说着什么。

男人神色平淡,只偶尔迎合几句,见到南星来了,宋京墨眼眸才乍起温和:“长庚坐这里。”

南星依言坐到他旁边的位置。

不得不说这个位置留得很巧妙,直接将花千蕊与他隔开。

花千蕊面上的笑容僵硬了一秒,才冲南星弯了弯唇:“想必这位就是南星妹妹了。”

南星面露疑惑:“你是......?”

“我叫花千蕊,家中长辈曾经和京墨认识,多番打听才知道京墨在嵩屿托我来看看他过得好不好。”花千蕊微微一笑,既替宋京墨将身份圆得滴水不漏又完美地显示出两人若有似无得亲昵身份。

杜若洗净手过来时,花千蕊让小黎将吃蟹的工具摆上桌。

她接受过贵族礼仪训练,吃东西向来讲究,吃蟹工具精致洁净,大大小小精致的银质吃蟹工具整整齐齐放了四套,搁在每个人手边儿上。

花千蕊笑了笑,语气显得自然得亲昵,亲手夹了只螃蟹放到南星碗里:“南星,听说你喜欢吃辣的,我特地做了份加辣油的沾料,你尝尝我做的清蒸螃蟹对不对你的胃口?”

她眼尾的深沉一晃而过。

普通人家的小丫头,哪里懂得用什么吃蟹工具,她在等着南星出糗,好让这个小丫头知道什么样的人才能站在宋家大公子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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