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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Chapter15 李与山毛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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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7月,我和辛维娅如期收到了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

手忙脚乱写好回复,我便抓上飞路粉在壁炉前站定。达克尔叔叔坐在沙发上看报纸,问我是不是要去找辛维娅。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他颇欣慰地感慨:“你们的关系越来越好啦。”

我不好意思地抿起嘴。

一年过去,我现在也能抱着颗平常心与辛维娅亲近了,实际上,如果包容了辛维娅种种恶劣的缺点,而她也真正接受了你——好吧这个人确实很、呃、“不寻常”——你就会发现,和她相处其实非常有意思。

辛维娅的热情是一团朦胧的雾。

当你以为自己触及到她冷淡外壳下的温度时,辛维娅的举动会告诉你两个人的关系不过如此,但在你觉得一切不过是自己自作多情——你却感受到了她活火般的热情、

在很多家长眼里,辛维娅绝对谈不上自家孩子的益友。她脾气古怪,不尊老爱幼,还经常带头做危险的活动,显然是会带坏身边人的坏孩子。可叔叔完全不这么想。

虽然我每次和辛维娅一起出去,都闹得灰头土脸,有时还要挂点彩,但叔叔不仅不介意,还很高兴我不再和过去一样闷在室内,总算有了些活力。

“小孩子顽皮有些剐蹭很正常”,他是这么说的,而且他相信我心里有分寸,不会闹得过火。

飞路粉刚撒出去,我人还没钻进壁炉呢,里面反而先钻出一个人来。我俩一个向外一个向里,对方猫着腰结结实实撞进了我怀里。

“辛娅,你来啦?!”定睛看清那人的脸,我惊喜地叫出声。

辛维娅应了一声,从我怀里站起来。她看上去刚从床上爬起来,头发随随便便扎起高马尾。那身白T裇也皱皱巴巴的,比她的身形大了好几码,松松垮垮挂在身上。

她单手插在牛仔短裤的口袋里,笑着向我挥了挥霍格沃茨的信封:“这不,来找你。”

认识时间久了,你就会发现辛维娅其实不常瘫着脸,她笑的次数还挺多的。不过,她往往从面无表情直接切换成自己那富有特点的笑容,显得很突兀。

再加上辛维娅慢慢抽条张开了,脸上的锐气日益凸现,就显得她的笑不像是笑,而是在挑衅或者嘲讽。这种误差显然会随着她年纪的增长越来越明显。

“叔叔好。”她和叔叔打了招呼。

达克尔叔叔哈哈笑起来:“阿莎一早就惦记着你啦,我不打扰小姑娘们的时间了,快去收拾东西吧。”

因为费西贝利先生对对角巷并不了解,而威斯玛也不是对魔法毫无了解的纯麻种家庭,霍格沃茨没有给辛维娅分配指引教授,所以辛维娅会和我一同去对角巷,由叔叔带着。

“我最近找到一样好东西,”辛维娅笑着凑近,我能看见她脸上细小的绒毛和因为熬夜发红的眼尾,“猜猜是什么?”

我才不猜。

心里这么想,我却还是顺着她道:“嗯……全新的焊接工具?”

“不是呢。”

“怎么可能猜的出来,你一点提示都不给,”我无奈地按上她的眼尾,责备她熬夜的话刚到嘴边,又心下一软,咽了回去,“快和我说说吧。”

辛维娅捉住我的指尖,把我的手压下去:“是福尔摩斯的插画。”

“插画?”我觉得奇怪。福尔摩斯探案集发行后的版本众多,更不要提配的插画了。光是为大众所知晓的麻瓜画师就有好几个,比如David Henry Fristen和George Hutchinson。一张福尔摩斯的插画对爱好者来说当然重要,但并没有那么难得。顺带一提,我最喜欢的是George和Sidney Paget的两个版本。

不过,既然是辛维娅说的好东西,肯定有她的理由在。

“前些日子我逛旧书摊,找到了David给福尔摩斯画的第一张插画,”她说,“对,就是血字那张。”

我喔了一声,依然不明所以,脑子倒是转起来开始回忆了。David的那张插画反响不大好,因为并不符合大众印象中犀利睿智的大侦探形象——我和辛维娅也这样认为。找到《血字的研究》的David版插图,就能让辛维娅这么高兴?

……等等,之前辛维娅和我抱怨,她那本专门用来收藏福尔摩斯插画的相册集里,差了张什么来着?

“辛娅?”我的语气蓦地激动起来。

“嗯?”她见我反应,知道我是想到了,不再卖关子,语调的尾音懒洋洋的,像蜗牛的触角,“猜到了?”

“你、你把所有版本的所有插画,全都集齐了?!”

辛维娅得意地笑了:“没错。”

时至盛夏,天气热得厉害。辛维娅可能不在乎外面闹人的太阳,我却没办法顶着它到处跑。辛维娅看我实在不愿意出去,只好陪我待在卧室,有一口没一口地吃莫克做的冰淇淋。

“你一天里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写信读信啊。”在她看我不知道从哪里扯出第三封来自朋友的信件后,辛维娅忍不住出言吐槽。

“除了互相写信,我们也没多少消磨时间的途径啦。”

“还以为你会二十四小时待在你的扫帚上。”

“喜欢是喜欢,我总不可能把时间全花在魁地奇上吧?”

她眨眨眼:“也是。”她对我的其他朋友不感兴趣,和我认识了一年之久,和西奥多他们也只是保持在知道有这么个人,却从来没见过的程度。索菲亚和汉娜偶尔会问起她,而辛维娅,则是从头至尾压根不闻不问。

信是琼的。

我刚看完前四句话,就忍不住皱了皱鼻子。辛维娅发现我表情的变化,这才屈尊问了一句:“怎么了?”

“琼·帕金森,我之前和你提过的,和我们一个年纪,。她的妈妈乔内尔阿姨打算把她送到布斯巴顿,即使琼不愿意。”如果这件事是别人转述给我的,而非琼亲笔所述,我绝对会质疑这件事的真实性。琼的父母非常非常尊重琼的想法,大大小小的决定总会认真征求琼的意见——强行把琼送去布斯巴顿,实在不像他们会做的事。

信纸的边角有水渍风干后留下的褶皱,琼应当是哭过了。她在信里不可置信地写,即使自己绝食抗议都没能动摇爸爸妈妈哪怕一丝一毫。

“阿莎,我很抱歉,没办法和你们一起去霍格沃茨上学了——但我会每周给你寄信过去的,如果可以,请一定一定要给我回信。不过最近就别给我写信了,唉,我想一个人静一静。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的法语烂的一塌糊涂——唉,真抱歉在你收到入学通知书的时候和你抱怨这些,本来该是很高兴的一天的。唉,就这样吧,我总不能因为学校就和爸爸妈妈一直吵下去,也许他们有自己的考虑呢?”

“虽然我绝对不会在这件事上原谅他们就是了。”

“哦,看样子她挺不乐意的,”辛维娅听完我的转述,不置可否地挖了一勺冰淇淋塞进嘴里,“酸奶味的冰淇淋果然是最棒的啊。”

听她平静无波的语气,我无可奈何地苦笑一声。果然,这方面是不能指望辛维娅·威斯玛给出什么建议的。

等过几天琼在布斯巴顿那边安顿好,再去信安慰安慰她吧,我考虑着。

说起来,每次和辛维娅来对角巷都心惊胆战的,尤其是人多的日子。我总要目不转睛地盯着辛维娅,生怕一转身,她人就不见了。

辛维娅对翻倒巷很感兴趣,非常非常感兴趣。最初了解到这个地方的时候,辛维娅就一如既往地发扬了她“不怕惹祸更不怕死”的精神,试图进入翻倒巷——她还是毫无自觉地、大摇大摆地往里走。结果是我顶着一个给我的印象像腌菜的巫师的凝视,硬把她拉出来的。

那巫师穿着打了很多个补丁的褐色袍子,披着亮紫色的刺绣披肩,蹲在离翻倒巷入口最近的一处墙角。我当时心里着急,没发现他,直到冲过去拉住辛维娅的胳膊时,和他对了个正着。他僵硬地咧开嘴,冲我笑,露出发黄的牙齿,齿缝间挂着红褐色的肉纤维。他盯着我们,兴奋刺激着他从喉咙里挤出蛇一样的嘶嘶声。

当天晚上我就做了噩梦,那个巫师鬼火般的目光,在梦中如影随形。

“你进去了就再也出不来啦!”我恶狠狠地警告她,辛维娅却不以为然,不过,好歹是收敛了些,没再冒冒失失地闯进去。但我清楚,她一直惦记着里面。把我吓得半死的那个巫师完全没有影响到她。

“唔,我们先去买魔杖怎么样,我知道你们很早之前就开始期待有一根自己的魔杖啦!”叔叔略微扫了一眼霍格沃茨给发的清单,把清单叠好放进胸前的口袋里。于是此次采购第一也是最重要的站点便就此决定了,达克尔叔叔护着我们避开人群,往奥利凡德魔杖店靠去。

奥利凡德的店面又小又破,橱窗里褪色的紫色软垫上孤零零地摆着一根魔杖。门上的金字招牌已经剥落,上边写着:“奥利凡德,自公元前三百八十二年即制作精良魔杖”。店堂内很小,除了一条长椅别的什么也没有,几千只装魔杖的狭长盒子几乎码到天花板上。

欧洲三大魔杖制造师之一、魔杖店的主人加里克·奥利凡德先生,已经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了,可他亮银色的漂亮双眼依旧澄澈。他就坐在正对店门的长桌前,在我们进来时,目光犀利地看过来。

“哦——好久不见,沙菲克先生。”

“这么多年了您还记得我啊,当初我还是个毛手毛脚的小子呢。”叔叔笑容可掬地向奥利凡德先生问好,他真心实意地尊敬这位在魔杖领域学识渊博思想纯粹的老人。

奥利凡德先生眼神深邃:“很难忘记啊,我还记得当初是您的哥哥和帕金森家的小姐带您来的——安德里和丽娅,他们的杖身都是由柏木*制作的……”

叔叔原本还热情的脸色突然变得不大好看起来。他少有地丢下了礼仪和风度,有些粗鲁地打断了老人的话:“抱歉先生,我想,我们该开始选购魔障了,您知道我们今天会很忙。”

奥利凡德先生报以理解的回应:“当然、当然,我们该开始啦——那么先由沙菲克小姐开始?”

我紧张地往前走了几步:“好的先生。”

“您常用左手还是右手呢?”

“右手,先生。”

“嗯……”他低下头,测量了我的右臂长短,还问了几个别的问题我都认认真真地一一作答。奥利凡德先生在他的大笔记本上记了一串数字,踩上架子间立着的木梯,几乎是平移着飘进了货架深处。

几分钟后,他把一根崭新的魔杖塞进我手里:“来试试这个,沙菲克小姐,栗木,独角兽尾毛,十又四分之三英寸——”他话还没说完,魔杖的杖尖就飞出一道白色流光,直射向他的脸。我吓得短促地惊呼了一声:“先生小心!”

奥利凡德先生展示出与年龄不符的敏捷,熟练地一缩脖子,那道光便擦过他蓬松的头发,打碎了他身后的花瓶。看来他对待这种突发情况已轻车熟路了。

他迅速拿过栗木魔杖,换成手边的另一根塞给我:“看起来不是这个,那他呢……对,没错,山毛榉杖身,同样的独角兽尾毛,十二又三分之一英寸……”

我原本还在担心我会试错很多次,叔叔告诉我他小时候试了足足两刻钟。但在握住浅红褐的杖身的一瞬间,我明白,就是它了。

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特效,杖尖只是平淡地微微一亮——那是一种温润的乳白色光晕——就驯服地平息下来。

“山毛榉适合拥有超越年龄的智慧或者心胸宽广,能够包容他人的巫师。而独角兽的尾毛,尽管它很容易忧郁,往往不能制造出最强大的魔杖,但它是最稳定、最忠诚,也最不容易偏向黑魔法的杖芯——很适合你,沙菲克小姐。”

我松下气,感激地向老人微笑。

“那么接下来该是这位小姐了,您习惯用哪只手呢?”

“左手。”

我以为辛维娅挑选魔杖也不会花费太多时间,结果她连着试了十多根,不是引起爆炸就是招来旋风,把店里本就凌乱的空间闹得更支离破碎。

最初,我还为她担忧,但二十多分钟过去,我已麻木的面不改色了。只有奥利凡德先生越发激动。

他兴奋地又给了她一根深灰色的魔杖:“真是一位挑剔的客人……嗨,不过我想我找到他了!黑刺李配上凤凰羽毛,十三又二分之一英寸,很强大的魔杖!”

他这句话也已经说了二十分钟了。

不过这次,情况发生了变化。

耀眼的光充盈着不大的小店,以魔杖为中心的风卷起辛维娅垂下的鬓发,直排她的脸。她一把压下不安分的头发:“也许就是这个了,先生?”

我看出她有些不难烦,也完全不想听奥利凡德先生对魔杖的见解。

“耐心些,小姐,魔杖挑选巫师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过程,它会影响巫师的一生,”奥利凡德先生依旧说了下去,“以凤凰羽毛为杖芯的魔杖往往最为挑剔,取得它们的忠诚十分困难,因为它们的主人只可能是世界上最独立最超脱的人,它同黑刺李一样,都适合使用强大的魔法。”

“而黑刺李,它只有在经受了最严酷的霜冻后,才能结出甜美的果实。”

——威斯玛小姐,这是一根属于战士的魔杖。

他最终选择了你。

一语成谶。

那时的我们只把奥利凡德先生的话当做一种正面的评价,听完就抛之脑后。

于是谁都没过多在意他的最后一句话。

“那是战士的魔杖。”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入坑了无期迷途……澈好好看TVT

魔杖的解读参考Pottermore

关于阿莎父母的柏木魔杖:

柏木魔杖与高贵有关。伟大的中世纪魔杖制作者杰兰特·奥利凡德写道,他总是很荣幸能制作一根柏木魔杖,因为他将遇见一位巫师,那位巫师将英勇地死去。幸运的是,在这个不那么嗜血的时代,拥有柏木魔杖的人很少被要求献出生命,但毫无疑问,在需要的时候,他们很多人都会这样选择。柏木魔杖会在勇敢、大胆和自我牺牲的人中找到他们的灵魂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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