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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第 1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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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之扬在剧组里不是最年轻的,但论资历是最浅的。三位主演分别是沈知宁,许芳菲和邵琛。沈知宁是其中人气最高的,也是如今琴洲的两大顶流之一,与林箫平分秋色。

宋之扬要过的第一关就是背台词。

这部音乐剧演了近十年,里面的歌曲说是家喻户晓都不为过,宋之扬早已熟悉自己参与的曲段,只是台词有点难记。

孙雨尽可能还原了翁敏之的原著。这部早期作品充斥了许多原作者对生命,自由的思考,大段大段的台词文艺气息十足,蕴含哲学道理,是音乐剧里难得一见的长台词汇集之作。别说宋之扬,哪怕是学院派的许芳菲也觉得有些吃力。今年孙雨和翁敏之又进行了改编,与之前演过的有所不同。

剧本提前半个月寄到了演员们的手里,宋之扬在进组之前力求将台词全部熟记,他不想被任何人小觑。

十月这天,乐队没有演出,宋之扬偷得浮生半日闲,决心在家里写完人物小传,心得体会,然后最后冲刺将台词背熟。

沈述也在家中,不过他没有工作,正在百无聊赖地打游戏。

叮咚——

“外卖来了。” 沈述从沙发上起来,看了一眼在厨房吧台边奋笔直书的宋之扬。

宋之扬瞄了一眼手机,十二点二十分钟,确实该吃午餐了,将笔放下,抬头一看,却见周溪月出现在玄关处,一双杏仁一样的眼睛正盯着他看。

宋之扬起身,猛的一扯沙发上的夹克,将压在上面的遥控器都甩落到了地上,沈述笑说:“你急什么?别把遥控器弄坏了。”

他将衣服迅速裹上,可能有些急,拉拉链的时候稍微抖了一下,宋之扬暗骂了一声f开头的词汇,第二次才将拉链一拉到头。想了想,他又将拉链往下扯了扯,领口微开,露出脖子和锁骨。

欲盖弥彰。

溪月方才还不觉有他。两个男孩子在家,赤着上身并不奇怪,溪月又不是没见过满大街溜达的光膀子老大爷,他至于这样遮遮掩掩么。

而且,他还不如就一直赤着上身,如今这样不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吗,溪月在脑海里想象着他漂亮的手臂肌肉线条,块状的胸肌,堆的整整齐齐的六块腹肌,上半身那倒三角的清晰轮廓。

“你慌什么?” 沈述大笑:“瞧你,好像怕人家占了你便宜。”

溪月被沈述这一声拉回现实,有些脸红,嘴巴快了:“对啊,有什么了?我又不是没见过,再说你也见过我的。”

沈述意味深长地说:“哦,你们彼此坦诚相——”

沈述话音未落,宋之扬将沙发上的枕头砸到了他头上。

宋之扬阴沉着脸,冷道:“别乱开玩笑。上次是泡温泉,和现在能一样吗?我现在要是光着身子,那叫耍流氓。你不是说外卖来了?”

沈述指了指溪月:“这不就外卖吗?”

“什么?”

溪月笑着举起了手上的食盒:“确实是外卖。你不知道我跟沈述的表姐合作了吗?从上星期开始表姐到了中午和晚上就会卖我做的盒饭,我们三七分。她的店在大学城,生意好的很。你放心,该有的健康证我都有,不会连累表姐的。”

她从袋子里拿出打包好的食盒:“沈述爱吃的鱼香茄子,甜烧白,无锡排骨,宋之扬爱的红烧狮子头,蒜蓉空心菜,当然还有冬瓜排骨汤!不介意我去厨房拿筷子吧?”

宋之扬看着她像半个女主人一样,在征求同意后去厨房找来三双碗筷,整整齐齐地摆放在吧台上,还笑着招呼他:“你坐呀,我们一起吃饭。”

宋之扬心中轻叹,她是什么时候进到了自己的世界里,而且如此自然而然。他知道身边人都喜欢周溪月,她做的美食让人无法抗拒,就连他自己也慢慢的沦陷进周溪月的食谱世界里。

眼前这道红烧狮子头,他在琴洲吃的所有淮扬菜馆都比不上。一筷子戳下去,香气扑鼻。除去淮扬菜,她还擅长川菜,这一道四川乡宴常见的甜烧白让一向不爱甜品的宋之扬都忍不住尝了一点。白色软糯的糯米拱成一座小山,上面盖着一层经营的猪肉,上面甜甜的红豆沙点缀,口感极佳。

食色性也,宋之扬承认他败在了食这一关。

溪月见他一声不吭地吃着,也知道这家伙喜欢自己做的菜,不然不会在吃饭的时候眼里的淡漠褪的一干二净。

“你们最近都在忙什么呀?”

“我?扬哥不在乐队,我们几个没事干。” 沈述扒拉了一口饭,含糊地说:“这段时间休息一下,然后准备新歌。”

宋之扬不答话,专心吃饭,沈述则说:“扬哥十一月要进组,两个月的排练,挺紧张的。”

这么说,乐队会有两个月的空窗期,因为主唱来不了。

宋之扬等大家吃完默默去洗碗,溪月也没阻拦,她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然后扫到了宋之扬手写的人物小传。待得她看完,宋之扬洗了手过来,见自己的“作文”被她捧着看,不知为何有些羞赧,过去轻轻夺过,低声道:“别看。”

“写的很好,但是你对阿珏的性格有很明显的理解错误。” 溪月昂着头得意地说:“要不要瞧瞧我写的?我从小就看翁敏之的书长大的,我还跟她聊过天呢,当然只有一分多钟,可多少也算是聊过呢!”

翁敏之名声在外,人却深居简出,也就是早年办过几场签售会,后来她再也不在公众面前出现。

“从小?” 宋之扬眉毛轻挑:“翁敏之没比我们大多少。”

“那也比我大,你要看我写的人物心得吗?” 溪月从包里拿出电脑,宋之扬看了一眼她的包,爱马仕的双肩herbag。宋之扬的小姨在奢侈品店工作多年,如今已是某蓝血品牌的高层人员,他对名牌包也有一定的鉴定力,这包不大可能是假的。

上次剧组的碰头会,宋之扬碰见了岚姐,两人交流下境况,不知怎么就扯到了周溪月。岚姐便说了那天在宠物洗护店见到周溪月的事。

宋之扬对溪月家境富有之事并不奇怪,从第一天见到她就明白了,她身上的东西看着素,其实走的是低调的静奢风格,这种风格的人一般家境优越,不喜欢夸张的设计。就拿包来说,溪月通常背迪奥的托特和路易威登的neverfull,方便她放讲义和平板。虽不是什么限量款,但已比普通的背包要贵的多,以她的年纪,用爱马仕铂金有点显老,这herbag青春活泼,倒是很适合她。

沈述问她,她便说是山寨的,琴洲的白云城买的。

女孩子在外多个心眼挺好,逢人别轻易交心交底,宋之扬也没戳穿。

他只是不懂溪月对自己到底是什么心思,说她喜欢自己,那心思确实昭然若揭,可那个林莞又是什么情况。溪月对林莞的怜惜和爱护连岚姐一个外人都看得出来,若不是她对林未泉还有心,怎么会对他的妹妹这么好,将人家的妹妹塞到宠物洗护店里工作。

难道她是想两条船都踏?

宋之扬被自己的想法吓到,她的脚就别想伸到自己这条船上。

溪月在他胡思乱想的功夫,在平板上翻出了曾经写的书评和剧评,她把平板塞到宋之扬的手里,说道:“你看我写的。阿珏是个妥妥的现实主义者,他对自由的渴望其实远超对恋人的爱。我是不明白你为何把他理解成理想主义?就因为他对死去恋人的态度?那你看原著时理解也太不够了。”

宋之扬看了一会,确实觉得溪月看问题比自己更透彻,而且文笔流畅,思路清晰。

“可以发一份给我吗?”

“我出去打印一份给你,我还有别的书评,我想都能帮你更好理解人物,要看吗?”

“好的,麻烦你了,不过你这里写的,我不是很认同......”

沈述从卫生间里出来,眼前的景象是两人的头几乎是挨到了一起,宋之扬用手指着屏幕上的字句,轻声念着,溪月侧过头去倾听。

他自嘲:“我就不应该在这里,我去床底待着。” 不过声音很小,没人听的到。

溪月起初是认真与他探讨,可他说话时的气息撩动了她耳边的碎发,像羽毛似的,挠着她的心。

如果能一辈子与他这样就好了,溪月悄悄侧头去看他,宋之扬神色专注,嘴唇微动,应是在念溪月写的东西。

溪月起初注意力也在自己的文章上,但不到十秒,视线就悄悄转移到了他脸上。

宋之扬是扇形的双眼皮,睫毛很长。溪月忽然想起郭靖在黄蓉睡着后偷偷数她睫毛的段落。她起初看这书时候没察觉到这一段的动人之处,现在方才觉得金庸先生洞察人情的厉害。与心上人靠的近了,就想仔细瞧他身上的每一处,就连数睫毛这事都格外浪漫。

宋之扬却没察觉溪月的眼神,随手拿起放在旁边的一罐可乐,问:“你喝吗?”

“我不用。”

“嗯。” 他一手拿起,单手按到拉环的边缘,食指微微用力,滋啦的一声。

怪不得男友力清单里包括单手开易拉罐。溪月暗想,原来像宋之扬这样姿色的男人,要做起来还真他妈要迷死人。

他微仰头,大口大口灌入可乐,喉结因吞咽上下转动,溪月心里的亢奋几乎达到了极点。

她永远会为他心动。

**

溪月这次抢票发动了所有的朋友,终于抢到了首场演出第一排的票,可惜只抢到一张,不然她一定请林莞和李莎莎去看剧。

宋之扬在舞台上的紧张是显而易见的,如此大的项目,多少双眼睛注视着,期待比山还要沉重,沉甸甸地压在他身上,可他尽了全力完成,并且在高音部分完全不输给上一次出演的著名男歌手简禹,所有唱段完美呈现,唯独在演技上稍显生涩,欠了些火候。

次日已是新年,距离溪月二十一岁的生日又近了些。她被床头的闹钟吵醒,起来给阿宝喂食。猫早就失去了年轻时的活力,再也不会跳着跑到溪月的门边去挠。

看阿宝慢吞吞地吃饭,溪月想它还能活多久。

手机响了,溪月接过来一看,李莎莎连发了好几条信息:

【去看一下微博吧,都爆了!你的宋之扬这次真火了!】

杰西卡也发来贺电:

【沈知宁果然是锦鲤体质,他跟谁演谁就火。网上全是夸的,那彩虹屁吹的够响亮的。】

李莎莎:

【行啊,你有眼光,这个男的比林未泉好。林未泉还不知在哪籍籍无名呢。】

林莞:

【嫂子,宋之扬好火哦!连我们老板看了回来都在群里叨咕好久!】

李莎莎是急性子,她等不及溪月自己去翻,丢过来好多条链接,溪月随便点开一个。那人是微博上有名的音乐剧大V,在跳过了对男女主演的夸奖,溪月找到了对宋之扬的描绘。

【完全没想到阿珏的扮演者是非科班出身的演员,只能说上天追着吃饭了。他的戏剧感非常强,而且声音缥缈空灵,与阿珏的个性非常契合。阿珏是一直为自由而战的战士,私认为他是仅次于女主角溯月最值得深入探讨的角色。阿珏死的时候我情不自禁的流泪了,完全是书中走出的人物,或者说,比书中的角色更加令人震撼,他的歌声穿透了我的灵魂。】

除了专业的大V的肯定,李莎莎还截图了一些观众的评论,也是清一色的感叹他的帅气和歌手。而话题:#十秒钟之内我要知道关于宋之扬的一切#在昨天凌晨登上了综合话题榜单的第一名,现在虽掉到了第六名,但依然紧跟着一个小小的爆字。

溪月在清一色的夸奖中看到了一些安利,无非是宋之扬的一些资料。

【谢谢大家喜欢我家哥哥。介绍一下,我家哥哥今年二十五,他是新闻系毕业的,当过一年的记者,后来觉得还是要遵从内心成为一个歌手,所以就辞职来琴洲追梦。他现在还是乐队Magic Tree的主唱哦,乐队有定期演出,欢迎大家来玩!】

【宋之扬哥哥绝对值得大家入坑,超敬业,对粉丝很好,而且嗓音真的很绝很绝,跟我一样成为他的事业粉吧,他的梦想是能把演唱会开到琴洲体馆去!】

【呜呜呜,作为哥哥的颜粉,我热烈欢迎大家入坑!真的唱跳实力俱佳,我第一次看到他就惊人天人!来看哥哥的演出吧,他每场演出都会给你带来最值回票价的表演!顺便安利一波哥哥最新上的杂志,希望他的时尚资源越来越好~】

人火了,各种资源当然纷沓而至,这点溪月并不担心,可她心里不知为何隐隐不安。

放下手机,溪月眼角瞥见阿宝躺倒在一边,她吓了一跳,赶忙上前查看。

“阿宝,怎么了?怎么了?”

阿宝比溪月还大一岁,已是非常长寿的老猫。这么多年来,溪月和周文统细心照料,猫咪一直无灾无病,周文统还笑言阿宝会活到三十岁。

溪月将阿宝抱到了最近的宠物医院,医生检查了一番,说没什么问题,但年事已高,保不准哪天就会悄悄的驾鹤西去,要溪月做好心理准备。

溪月心里乱糟糟的,给父亲发了个信息说明情况。

李莎莎特地到家里来看阿宝,见溪月闷闷不乐的样子,安慰道:“人生就这样的,有些人——和有些猫,注定只能陪你一段路,船到了他就要上岸,接下来的路换个人走下去。”

溪月觉得这话有点不吉利,但也没反驳李莎莎。

她打开手机,就这半天的功夫,宋之扬的超话已开通了,粉丝应援会也出现了,甚至还有专门翻译到日韩那边的小分支。

话题里帖子无数,溪月扫了一圈,看到了一个不和谐的声音:

【宋之扬啊?后台硬的很呢,又是一个富婆的心头肉,嘻嘻。】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也是九点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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