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他们一个是演员,一个是歌手,在无数闪光灯下,他们只是拥有点头之交的陌生人。
陌生人又怎么能像朋友一样并肩走。
“会所里有记者。”
“所以呢?要和传闻不合的人避嫌。”许纪扬喉结轻轻滚动,努力表现出最坦然的一面,尽管语调有些生硬,但也能蒙混过去,“陈斯珩,谁在躲谁你比我更清楚。”
不再等对方的回答,许纪扬头也不回地走了,隐进漆黑的树影里,连个眼神也没有留下。
陈斯珩站在原地没动,过了半晌,才垂眸去看刚收到的几条短信:
[你经纪人出去找你了]
[待会回来陪我见个制片人,记得搂着我]
[细节要做到位啊,狗仔没那么好糊弄]
熄灭屏幕,陈思好抬头望向对岸如同海市蜃楼的建筑与桥梁,一直到香烟燃尽。
离开之前,他兀自呢喃了几个字,很轻,仿佛只是在说给自己听。
“你不明白。”
-
上车之前许纪扬一直都保持清醒。
他酒量不算太好,但在必要时候喝几杯也没什么问题,只是今晚几种酒混着喝,又到湖边吹了冷风,能平稳走到门口已经算个奇迹。
进入车厢,闻到车载香薰的那一刻他才放松下来,但是伴随着的还有酒精后劲,他感觉到头晕,太阳穴间歇性刺痛。
余越鼻子灵,立马扒着椅背回头问:“纪扬哥,你今天喝酒了啊?”
许纪扬揉揉眉心,模糊地嗯了一声,“走吧。”
车辆发动,窗外景色也跟着倒退移动,会所路段平稳流畅,但出去后途径主干道的施工路段,碎石让车身轻微晃动,这对醉酒人士并不友好。
许纪扬皱了皱眉,想开窗透口气,结果刚开条缝就被余越一连串“不行不行可能会被拍”给生生摁了回去,他只好仰靠头枕,试图用闭目养神来缓解不适。
都说艺人与狗仔关系势如水火,一张捕风捉影的图片就可能让艺人陷入囹圄,但其实许纪扬并没有太大感觉,他本来就是在议论声中长大的,这些对他来说无可厚非,之所以避着狗仔,只是想图个清静,仅此而已。
只是曾经的各种杂音被鲜花和掌声遮盖过去,他貌似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开心。
司机熟练地拐进岔道,通过闸门,平稳驶入别墅区。到了下车点,余越先一步下来,确认附近没有异样后才又帮他开了门。
许纪扬喝了酒,反应稍有迟钝,也不知道是困还是醉,余越思忖一会,想进去帮他煮醒酒汤再走,但许纪扬摆了摆手,拒绝他的提议,并表示自己只是太累,回去睡一觉就行。
余越只好作罢,把他送到家门口就离开了。
屋里空荡荡,重新回到独处的状态,许纪扬说不清自己是松了一口气还是不适应。
他换鞋上楼,站在走廊,面对着空荡荡的客厅发呆。
没过多久,外面就开始下雨,先是断断续续落了几滴,然后又跟倒豆子似地劈里啪啦打在玻璃窗上,成为让人难以忽略的声音。
家里有一台黑胶唱片机,许纪扬喜欢雨天窝在卧室里听歌,这几乎已经形成了一种条件反射,所以尽管现在醉着酒,他也下意识回到房间翻找唱片。
忘记最后挑了哪一张,许纪扬完全是凭着肌肉记忆,拆碟、装盘,期间酒精持续发挥作用。等到唱针开始读取音轨,他便直接向后倒在床上。
可是当前奏一响起,许纪扬就像是某根神经被触动,缓缓睁开眼睛。
这是他本周第二次听到《千遍》。
和外面恶劣的天气环境截然相反,情歌的旋律轻柔安逸,像是上天有意制造巧合,一次又一次让他听见这首歌,冥冥之中仿佛在提醒他什么。
了解许纪扬的都知道,他曲风可塑性很强,创作风格也广泛多样,从来不会限制在任何一个领域。
可就是这样一个近乎全能的年轻唱作人,内娱炙手可热的流行歌手,却是自出道以来就没有唱过一首情歌,没人知道是巧合还是有意为之,但无论如何,这几乎等同于主动放弃了事业上升的捷径,不随音乐主流,在一众迎合粉丝群体的歌手中始终坚持自我。
音乐即将进入主歌部分,许纪扬叹了口气,还是起身朝唱片机走去。
声音在唱针挪开的瞬间戛然而止,世界里只剩下簌簌雨声,却让人回归平静,许纪扬拿着唱片,坐在厚厚一层地毯上,静静地盯着它发呆。
这是《千遍》的纪念版单曲唱片,胶底是少见的透明色,上面还做了银蓝亮片处理,很特别,放在唱片机上转动读取时,像一片会流动的梦幻银河。
许纪扬目光扫过盘芯上不起眼的刻印字母,手指不自觉捏着腕骨,静静摩挲一小块不太平整的皮肤。
再回想起今晚发生的一切,他有些后悔,原本可以不用把话说到那个份上的。
明明可以有更体面的解决方式,就像选择题的答案从来都不会只有是和否两个选项,只是他充耳不闻,固执地想在死胡同里寻求出路,最后却适得其反。
酒劲反上来,许纪扬整个人都有些昏昏沉沉,他揉了揉太阳穴,把唱片搁置在一旁,自己就靠着柜子眯起眼。
角落风扇轻轻转动,配合着雨声成为最好的助眠背景。
流动的微风拂过脸颊,恍惚间,许纪扬好像嗅到了一丝熟悉的山茶花香。
雨渐渐下大了。
窗外劲风刮过,吹得外面的枝桠摇晃,掀起一阵又一阵的雨纱,他定定地看着窗外那堵墙,原本清晰的视线在一点一点变模糊,逐渐和当年记忆中斑驳的墙面重叠。
对时间的概念正在变得混乱,在暴雨和拍窗的枝叶的中,他似乎一脚踏空,随之跌进了一个错乱又荒诞的梦中。
周围朦胧不清,许纪扬似乎听见有人在耳边说话,声音夹杂在雨雾里若即若离、忽远忽近。
“落雨喽——”
“落雨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