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小人溺于水,君子溺于口,大人溺于民,皆在其所亵也。夫水近于人而溺人,德易狎而难亲也,易以溺人;口费而烦,易出难悔,易以溺人;夫民闭于人,而有鄙心,可敬不可慢,易以溺人。故君子不可以不慎也。《太甲》曰:‘毋越厥命以自覆也;若虞机张,往省括于厥度则释。’《兑命》曰:‘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太甲》曰:‘天作孽,可违也;自作孽,不可以逭。’《尹吉》曰:‘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自周有终,相亦惟终。’”
許允為吏部郎,多用其鄉裏,魏明帝遣虎賁收之。其婦出誡允曰:“明主可以理奪,難以情求。”既至,帝核問之。允對曰:“‘舉爾所知。’臣之鄉人,臣所知也。陛下檢校為稱職與不?若不稱職,臣受其罪。”既檢校,皆官得其人,於是乃釋。允衣服敗壞,詔賜新衣。初,允被收,舉家號哭。阮新婦自若雲:“勿憂,尋還。”作粟粥待,頃之允至。
司寇惠子之丧,子游为之麻衰牡麻绖,文子辞曰:“子辱与弥牟之弟游,又辱为之服,敢辞。”子游曰:“礼也。”文子退反哭,子游趋而就诸臣之位,文子又辞曰:“子辱与弥牟之弟游,又辱为之服,又辱临其丧,敢辞。”子游曰:“固以请。”文子退,扶适子南面而立曰:“子辱与弥牟之弟游,又辱为之服,又辱临其丧,虎也敢不复位。”子游趋而就客位。将军文子之丧,既除丧,而后越人来吊,主人深衣练冠,待于庙,垂涕洟,子游观之曰:“将军文氏之子其庶几乎!亡于礼者之礼也,其动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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